《通知》提到要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向护理院、康复医院转型。
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之后,2019年12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医疗机构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等五部分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订辖区加快发展老年护理服务的工作方案,并于2020年2月17日前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推动一级医院转型成护理院
央视网报道,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已达2.5亿,失能老年人4000余万。因此,老年医疗护理需求非常迫切。
《通知》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老年人群的数量、疾病谱特点、医疗护理需求等情况,结合实际,科学制订老年护理服务体系规划,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护理服务体系。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到要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向护理院、康复医院转型。
除此之外,在国家大力推广分级诊疗的的基础上,《通知》中也对于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各级别医疗机构的养老服务工作做了安排,例如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三级医院积极参与养老服务,鼓励二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可以设立家庭病床、日间护理中心......
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老年护理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无疑会影响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质量,同时也会影响医疗机构的整体水平,因此,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至关重要。
《通知》强调,要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医疗机构内护士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其中特别强调要加强二级医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的护士培训,以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护理,老年心理护理等老年护理专业技术水平,特别是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能力。此外公立三级医院要承担辖区内老年护理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任务,发挥帮扶和带动作用。
鼓励开展延续性护理模式
《通知》鼓励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积极丰富创新多层次、差异化的老年护理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为老年患者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将机构护理延伸至社区和居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丰富和创新护理服务模式,为失能或高龄老年人提供日间护理、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
此外,《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积极探索“互联网+护理服务”模式,并且要将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相关医疗机构纳入到医联体当中,发挥大型医院优质护理资源的帮扶带动作用。
与此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也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和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的通知》,供各地开展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以及医疗机构提供老年护理服务使用。
来源:健康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