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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开启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

时间: 2020-04-25

 4月24日,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集中采购文件》,湖北省正式启动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

公告显示,本次采购主体除了湖北省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外,还包括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目录主要分为两个,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和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体(IgM/IgG)检测 3试剂盒。不同检测方法的试剂盒在同一采购目录下,不进行区分。

采购方式方面,分为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也就是两个步骤。经济技术标评审采取合格制方式,所有采购平台注册且企业及产品均审核通过的申报企业全部进入商务标评审。经济技术标评审合格的申报企业进入商务标评审,商务标采取竞价入围方式确定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 相关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及产品中选价格。此次药品中标价格执行周期原则上为1年。

竞价规则方面,合格申报企业按报价由低到高按竞价规则入围,如出现报价相同导致拟入围家数超过竞价规则规定数量的,则报价 高的并列企业重新报价,价低者入围。合格申报 企业大于等于 10 家的,则竞价入围 4 家拟中选企业及价格;合格申报企业为 7 至 9 家的,则竞价入围 3 家拟中选企业及价格;合格申报企业为3至6家的,则竞价入围 2 家拟中选企业及价格;合格申报企业小于3家的,采取谈判方式确定拟中选企业及价格。

另外,所有采购主体必须通过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集中采购,严禁线下采购,如医疗机构进行线下采购,将在医保总额指标、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保定点资格、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等考核中予以惩戒;如第三方检测机构线下采购或采购非中选产品,相关部门将取消其检测机构资质。

为确保此次集中采购工作落地,有关部门制定了协同政策。中选企业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量供应,采购期内如出现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供应不及时、断供等情况,将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能参与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活动。

本次集采进程安排如下

 

目前我国获批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清单如下:

 

来源:新浪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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