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占比这一概念,最早在 1994 年由上海市首先提出;至 2015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明确在全国范围强制执行药占比不超过 30% 的政策,掐指一算,21年,到了今天,已经足足26年。
2018年8月20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管,采取措施着力解决“挂床”住院、骗保等问题,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2019年年初,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答记者问环节,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局长张宗久表示,此次绩效考核,以合理用药相关指标取代了单一药占比考核。
从初心的角度来看,控制药占比是针对过度用药施行的,但实际上,一味控制药占比,一是让医生临床开药时总是顾虑重重,不是从实际治疗出发,而是左顾右盼、思想负担重,生怕用“贵”了药、用“错”了药。二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控制药占比变成了追求分子式的分化,把药费支出的分子不变,降低分母(医疗费用)也能达到降低药占比的作用。这样的“造假”,直接导致了很多医院到了考核的时候只有无奈去做一项初中生都会的事情:减小分子,加大分母。而最终的效果是,药该用用,企业投入依然没减少,患者还是在喊买不起药。
让医生头痛、让企业无奈、让患者困惑摁起葫芦起来瓢的药占比,究竟是怎么来的?
追根溯源。2015年11月,当时的国家卫计委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其中,为加强医疗费用监测,便于量化比较费用控制情况,《控费意见》提出21个指标,在医疗机构收入结构方面,特别列出了药品收入、检查化验收入、卫生材料收入等占医疗收入比重等指标,根据当时的定义,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医院药品收入/医疗收入×100%,不含中药饮片,用于反映医院药品费用水平和收入结构。
而众所周知,医疗收入包括服务收入(诊疗、护理、手术、检查、检验等项目)+药品收入。而根据有关政策要求,2017年9月底前,全国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于9月底前必须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外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而根据当时有关政策要求,新的采购制度要求强化预算约束,今后医院药品费用支出一般不高于医院业务支出的25%至30%。这是为了从预算环节控制药品费用,有利于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也就是说,在政策的催生及药品转化运营成本的巨压之下,医疗机构业务收入中的药品部分需要认真盘算怎么获取,同时,服务收入怎么扩大。而在业务支出方面,“药品支出”一项却断不能少。
一方面药品收入减少,一方面药品支出压缩受限,除了省级带量、带预算采购降价外,在医保总额预付的大背景下,医疗机构只有在“分子”、“分母”方面动手脚。于是,就来到了文章前面提到的现象。不难看出,建立药占比的目的是为了抑制医院通过销售药品获得利润。在药品取消加成、招标降价由医疗机构主导的今天,药占比的功能无疑是处于一种比较无奈的局面。
而目前,可以看到医药行业有几个趋势非常明显。
首先,国家组织了三轮两批带量采购与四轮国家谈判,这些品种属于刚性需求,属于政治任务,因此,从政策角度这两类品种就已经强势扫清了药占比存在的必要。
其次,各省带量采购已经痛下决心,不但要刀刀剔骨削肉,还要进一步扩大面积将中成药、生物制药纳入集采范围,目前的降价力度不用多言已经众所周知。
最后,药品采购数量减少已经成为一个也是个趋势,从以前数万个品规(医保、自费甚至包括健字号药品)中标泛滥成灾,而短短不过五六年,目前用药采购的三级/二级/基层的用药总量分别是:1500-1800个/1200-1000个/800个,就算药品进了医保又怎样?进了医保进不了基药还不是受到1+X的强烈限制?!而且,现在进了基药如果不是刚需品种也不一定有好日子过。在这样的趋势下,药品采购目录精简如骨,药占比也的确没有必要再占据太多的空间。
随着全国各地按病种付费的陆续推进,临床疗效证据不充分,未获得权威疾病诊疗指南或循证医学支持,不具备药物经济学优势,临床使用量大,性价比低,处方点评问题多,超常用药或不适宜用药概率高的品种,已经面临着灭顶之灾,随着各地医保增补442的强力出清,此类品种的日子已经越来越难过。
因此,继续将药占比盲目作为避免医保基金透支、医院绩效管理的重要手段与内容,实际上,已经没有必要。或许是有关方面意识到了药占比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被异化,或许是现在的政策力度已经用不着药占比再唱主角,记得前年有关方面相关负责人在药品安全合作联席会议上就曾表示,医保局的职责,主要可以用10个字来概括:保障,价格,招标,支付和监管。当这五个方面真正落地并执行到位了,药占比的使命含有计也就结束了。
药占比,终有一天,将完成历史使命,到达一个“被隐藏的角落”,再也无人知晓,从此消失。
来源: E药经理人 作者: 曼联前锋 2020-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