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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生实行协议工资制

时间: 2020-08-15

 来源: 基层医师公社 作者: 仲盈 2020-08-14

近日,国家卫健委体制改革司发布由科教司供稿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简报(第119期)》(以下建成《简报》),介绍江苏省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 相关举措。

简报》称,江苏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加强基层卫生人才特别是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

在人才的编制和绩效工资两方面,江苏省推陈出新,探索出新的路径。

编制数量每两年动态调整一次

编制池制度已经在多地开始推广,为稳定基层人才队伍起了重要作用。

江苏省在推行“县管乡用”制度基础上,更加注重编制总量的调整,要求明确每两年动态调整1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统筹调度县域内事业编制,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数,向全科医生倾斜,探索实行区域内编制总量管理、统筹调剂使用,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求。

如此,编制数量不再是一成不变,而是每两年进行一次核算和调整,给更多基层卫生人才提供了入编机会,基层医疗机构用人机制更为灵活、人性化。

放宽户籍、年龄等限制条件

江苏省对全科医生人才尽可能放宽政策限制。组织面向全国的基层卫生人才招聘活动,放宽户籍、年龄等限制条件,鼓励各地实施学费代偿办法招聘全日制医学生。

放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岗位招考限制,放宽对基层紧缺人才、全科医学高级人才岗位比例限制,对全科医生高级职称评聘采取倾斜政策。对长期扎根苏中苏北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

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

为加大骨干人才激励力度,扩大人才规模,江苏对确定有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的单位,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对实施协议工资的人员,不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实施范围。

另外,提升全科医生收入水平。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一类财政投入保障、二类绩效考核管理”基础上,按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的10%左右增核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提高全科医生工资水平。

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区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水平相衔接。

不仅是地方上,昨日,国家卫健委发布重磅文件《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42项考核指标,基层医务人员收入更加贴近基层医疗实际,回归医疗本质。

基层医疗绩效制度正在打破大锅饭制度,步入能者多得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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