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拇指医药
9月16日晚,搅动业界的国家医保惩戒“黑名单制度”终于来了!
国家医保局网站上挂出了正式的《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由于这份文件规定了医药企业失信行为和惩罚措施,因此又被业界称为“黑名单制度”。
今年7月24日,这份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公布之后,国内掀起了一轮“举报信”的热潮,多个省份的三甲医院出现了针对部分企业、部分药品的举报,称所在医院医生存在收受企业回扣的行为,部分医院已经开始了调查。(见拇指医药文章:又现“举报潮”!;正大天晴再遭举报巨额行贿)
今天出台的《指导意见》正式版和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改动地方虽然不大,但很多信息非常关键。
在“建立信用评价目录清单”一条中,明确了黑名单将“实时动态调整”。这就使得失信惩戒的力度大大增强,一旦出现问题,国家医保局立刻可以将企业加到名单里面。
在“实施医药企业主动承诺制”一条中,增加了“医保定点非公立医院”,作为企业药品销售的诚信承诺范围。
国家集采制度大规模推行的背景下,大量药企开始主攻“下沉市场”,其中民营医院是重点发展的市场之一。此次正式文件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民营医院也包括了进去,压缩了企业不正当行为的空间。
在具体开展评级的方法中,此前征求意见稿让各地自行建立评分方法,而正式的《指导意见》明确,由国家医保局制定裁量基准,这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各地乱开口子的可能性。
在最受关注的“失信处置办法”中,国家医保局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调整了处罚方式,改“暂停挂网、采购”为“限制或中止挂网、采购”。此举可能是考虑到一刀切的暂停采购使用将影响地方用药。
最有趣的,是在如何“修复信用”的方法中,增加了“有效指证失信行为的实际控制主体”这一条。
也就是说:药企一旦被列为失信,可以通过举报别家企业的方式,来换取自己从黑名单上被拿下来。
同行是冤家。大家在同一个地区、同一家医院做事,彼此之间几乎是透明的。一家企业如果有不法行为,往往其他企业的医药代表心知肚明。只是,以往水池够大够深,大家可以井水不犯河水;现在水越来越浅,浑水摸鱼的时候经常会摸过界,侵犯到别家的利益。
这正是络绎不绝举报信的根本源头:制度卡的越来越死,空间越来越小,彼此不得不近身肉搏。
而这次下发的“黑名单制度”,无疑为这场短兵相接的“战斗”又添了一把柴火。如果自身已经有失信行为,上了黑名单,想要快点脱身怎么办?好办啊!举报呀!
这些年来,从“朝阳群众”开始,人民群众逐渐炼成了一副火眼金睛,对发生在身边的、网络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说是零容忍。可医药圈长期以来一团和气,三令五申下来药价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问题一直没能彻底解决。
黑名单+举报有奖,这是把堡垒从内部打破的最好办法!
近期出现的明显针对某家企业的一批举报信,说不定正是竞争对手准备从它家身上拿奖励分数呢!
此前在临汾某医院出现针对某企业的举报信
对于商业贿赂行为,国家医保局在“《指导意见》答记者问”中说的很清楚:药品生产经营链条中任何一个环节,只要有商业贿赂行为,那就一定存在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这就是企业定价行为的违法失信。
药品价格一定要低到没有利润空间可以用于给回扣,这才是国家医保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
国家医保局的态度十分明确,建立“黑名单制度”就是为了打疼企业。在“答记者问”中,医保局人士表示:“以往药企对于回扣个案的罚款不敏感。但如果给回扣会导致丧失进入市场的机会,就会产生强大的震慑效果。”
期待行业终将有所改变!
来源:拇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