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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卫健委通知:医院大检查开始

时间: 2020-10-16

 来源: 赛柏蓝 作者: 遥望 2020-10-16

10月14日,河南卫健委印发《河南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的通知》,宣布从10月起开展巡查工作。

根据通知,河南省此次的巡查范围,原则上为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会办医院按照管理原则参照执行。

巡查重点有医院是否承担严明行业纪律,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主责;围绕热点问题,重点巡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

“九不准”主要包括: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通知指出,每所医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采用自查与实地巡查相结合方式,自2020年10月启动,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本轮巡查。省卫健委负责委属委管医疗机构的巡查工作;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完成本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现场巡查工作。

本轮巡查分为全面自查、实地巡查、监督整改三个部分。河南要求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2021年1月、2022年1月前将上一年度巡查工作报告报送省卫健委,2022年6月报送整体工作情况。

全国范围大型医院巡查中

据赛柏蓝查询,其实,早在去年1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就表示决定开展新一轮医院巡查工作——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医院巡查。

 

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自2019年11月启动,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国家卫健委负责委属委管医院巡查工作,接受巡查的原则上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每所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7天。

方案要求,针对大型公立医院的巡查要围绕热点问题,重点巡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

比如:

是否有加强监管、杜绝医师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问题;是否有对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人员的处理办法;是否对医院内部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接触作出了细致具体、便于查验的管理办法。

进入今年下半年,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密集发布关于医疗作风建设的文件,宣布在年底前开展针对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的整治。

今年6月5日,国家卫健委、公安部等九部门对外发布《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强调,严肃查处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年底前,由国家卫健委牵头、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别牵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按照职责配合,严肃查处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

7月24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再次明确,从今年7月开始直到年末,将重点整治医务人员收取回扣、药企违规营销等行为。

根据行动方案,8月-11月,是此次医疗作风建设的集中宣传与整治阶段。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本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查办或转交相关部门查办。

集中整治范围将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多省市发布大型医院巡查方案

据统计,目前已有上海、北京、辽宁、山东、河北等多省市卫健委发文,开展2020-2022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其中吉林省的动作较快——9月25日,吉林省首轮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经公布,吉林提出5个方面问题,梳理细化30项具体问题,并公布整改措施。

9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公立医院巡查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

根据《方案》,此次巡查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所有二、三级公立医院;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三级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二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巡查工作。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和二级专科医院巡查工作。

近日,北京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表示,将在9月-11月开展集中宣传整治,重点整治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以及医药代表统方、违规推广等院内营销行为等。

8月12日,辽宁表示将启动大型医院巡查工作,重点巡查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

从现在到2022年6月,辽宁省将对医院开展新一轮巡查,重点检查财务问题,每所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7天。日前,《辽宁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已下发,将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本轮巡查工作。

1月10日,山东省卫健委印发《全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 (2020—2022年)》,宣布全面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1月8日,河北省卫健委印发《河北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行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除针对医院的巡查外,针对国家卫健委、医保局、药监局的巡视工作也在进行。近日,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巡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中央巡视组将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2个半月左右,重点受理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从各主管部门到各级公立医院,从上到下的巡查与巡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与警惕。

原标题:卫健委通知:医院大检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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