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CPhI制药在线 2021-01-06
因为新冠疫情,2020年各行业受到很大影响。但是由于中国医护人员的忘我风险和努力工作,由于过去多年积累的中国医药行业技术基础,为中国抗疫事业发挥了很大的支撑作用。随着2020年末中国新冠疫苗获得批准并开始大规模注射工作的开展,中国抗疫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2020年度是中国医药行业的法规监管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之年,很多法规和指导原则被修订。这其中,由于2018年长生事件诱发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的整顿也进入到一个总结落地阶段。在2020年末,国家药监局发布了新修订的《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标志着中国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进入更规范的阶段。
第一部分:中国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简史
从上表可以看出,中国药政部门对于生物制品批签发的监管工作已经实施多年,而且越来越规范。
第二部分:《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的技术要点
第一. 修订后的《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对于各部门职责和事权规定更细致
例如,在第四条提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负责规定批签发品种范围,指定批签发机构,明确批签发工作要求,指导批签发工作的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批签发申请人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批签发产品的现场检查;协助批签发机构开展现场核实,组织批签发产品的现场抽样及批签发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对批签发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风险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批签发机构;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重大偏差进行调查,并出具审核评估报告;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批签发机构的日常管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批签发机构负责批签发的受理、资料审核、样品检验等工作,并依法作出批签发决定。
第二.对于生物制品生产过程中的风险更强化监管,对于产品是否给予批签发需要综合考虑
根据新修订的《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所展示的内容,为贯彻《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风险管理的原则,守住药品质量安全的底线,《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措施,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申请批签发的企业,必须在批签发申请之前,充分评估各类技术信息和产品质量,并在批签发资料中注明这些信息。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风险管理原则,对批签发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质量风险的情况开展现场检查,进行技术评估。批签发机构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批签发技术审查和样品检验工作,根据申请批签发品种的工艺及质量控制成熟度和既往批签发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应该说,这是新的法规最明显特点。
三是强化风险处置。批签发机构在批签发过程中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发现存在的药品质量安全风险情况,提出风险控制建议。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风险情况,及时向批签发机构通报。通过检查发现确存在质量风险或安全隐患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责任约谈、限期整改,以及暂停或不予批签发等。风险消除或整改完成后,采取控制措施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解除控制措施。
四是强化问责处置。规定批签发相关单位及人员未按规定作出批签发结论的,违反程序要求向申请人或第三方透露工作信息导致严重后果的,或者批签发过程中存在受贿行为的,未按规定进行现场检查的,分层级对违规和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三.优化流程,促进出口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企业等待时间,让企业的优质产品尽快服务于社会。新修订的法规第十七条规定:对于国家疾病防控应急需要的生物制品,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企业在完成生产后即可向批签发机构申请同步批签发。而对于特殊情况,可以给与豁免批签发。例如第十八条规定: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或者应对突发事件急需的疫苗,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免予批签发。
中国的产品,无论是普通生物制品还是疫苗,都在国际市场保持一定优势。
为了促进产品出口,为产品占领国际市场提供法规支持,新的法规完善了相关要求。例如,第四十五条规定:按照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进口时,还应当符合药品进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可作为产品合格的通关证明。出口疫苗应当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可按照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申请批签发。
第三部分:2020年度数据汇总和分析
根据国家药监局规定,目前中国大陆境内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由中检院和 7 家授权机构承担生物制品批签发,分别是北京、上海、广东、四川、湖北、甘肃和吉林检验院来共同推进批签发工作。其中疫苗的批签发全部由中检院承担。
根据中检院批签发平台公布的批签发数据,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疫苗批签发约6.15亿人份,与2019年的批签发数量5.65亿人份相比,同比增长8.85%。其中国产疫苗约 5.78亿人份,同比增长9.47%,进口疫苗约0.37亿人份,同比减少9.76% 。
2020年度申请疫苗批签发的企业共计43家,其中进口企业5家,分别为Pfizer Ireland Pharmaceuticals、MSD Ireland、Merck Sharp & Dohme Corp.、GlaxoSmithKline Biologicals S.A.和SANOFI PASTEUR S.A.,主要包括10个品种。
2020年度,国产疫苗产品申请批签发的共38家。其中,批签发数量居于TOP10的单位分别为: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艾美汉信疫苗(大连)有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下图介绍了TOP10的企业批签发具体数据和排名情况:
分析:从上面图表数据可以看出,在疫苗生产、研发和批签发工作方面,武汉生物制品所一枝独秀,在科研实力和生产能力方面都居于领先地位。也说明了传统生物制品优秀单位继续在行业保持领先地位。
另外,云南沃森生物的批签发数据在全国排第四,也取得不错成绩。作为地处西南的优秀生物制药公司,云南沃森生物在生产车间、批签发数量、产业布局方面都在持续强化。虽然在2020年末发生了核心资产转变又转回的波动,总体还是平稳的。
从TOP10的数据看,中国生物制品的地域优势的态势处于平稳情况,近期不会有较大的变化。如果有突破的可能,预测上海市因为近几年有很多创新型生物制品企业产品即将下线,会对行业布局有所影响。
总之,我们相信,在2020年度为中国抗疫工作作出贡献的医药行业,会在2021年度继续发挥优势作用;而且会有更多的抗击新冠病毒的疫苗获批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