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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或迎来互联网医院建设潮 如何解决三大问题?

时间: 2019-07-19

 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0年)》,提出结算支付、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健康大数据等方面的七大任务,成为又一制定了互联网医疗发展行动计划的省份。

去年4月,重磅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台。为鼓励示范和创新,国家卫健委批复同意宁夏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之后又与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贵州等10省市签署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协议。

上述11个省区市相继制定出“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实施意见或行动细则,推动互联网医疗的落地。今年4月和5月,山东、宁夏分别通报了各自“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建设成果。

为了理清当前全国“互联网+医疗健康”的脉络,动脉网对这些省市的相关政策进行梳理,结合相应的阶段性数据,观察互联网医疗在处方流转、医保结算、远程医疗三个关键环节如何推进。

 

“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区市出台的主要落地政策

来源:各地卫健委官网,动脉网整理

处方流转

在处方流转方面,大部分省区市都在以下政策框架下,提出了相应的实施意见或者细则。

1、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

2、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

3、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

具体来看,部分省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目标,或提出相应时间表,例如:

 

多个省市在处方流转平台建设方面的目标

来源:各地卫计委官网,动脉网整理

可以看到,多个省市都提出了2020年前建设处方流转平台的阶段性目标。处方流转涉及医院处方信息、药品零售企业的进销存流通信息、医保药品的结算信息等等。在传统的医疗流程中,信息壁垒并非一日形成,打破这些壁垒也需要足够的时间。因此,完成预期目标时间紧、任务重。

同时,处方审核作为药事服务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也是需要重视的问题。医药电商、社会药店将成为处方流转的主要承接方,要考虑怎样优化配置药师资源,进行集约化的审方,既确保合规性,又能提高效率。

四川、广东的政策都提到了这一点。例如,符合条件的药事服务机构(含社会零售药店)可参与到处方共享平台建设中;例如,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药事服务平台,提供审方、合理用药咨询和精简处方等社会化药事服务。

在处方流转平台建设上,一些省市已经做了探索。以宁夏为例,去年银川市卫计委(银川市卫健委前身)批复,同意成立银川市处方审核流转中心。

2019年5月,银川市卫健委通报了相关的最新进展:一个是“银川健康广场”,是基于微信小程序的便民服务平台,将银川市市属六家医院的资源共享,纳入统一的平台,通过居民电子健康码,实现各医院门诊、床位和大型设备检查的精准预约,实现智能分诊、移动支付、院内导航、诊间结算、报告查询、床旁结算、一站式结算、处方流转、出院随诊、120救护、健康宣教、疫苗接种、健康档案查询等全流程便民服务。

另一个是“银川市处方审核流转平台”,将全市所有医院、社区和互联网医院的处方,统一审核,保障用药安全。同时,患者可按照价格最低、距离最近、自助取药或第三方配送等多种选择模式,自主选择药店和购买方式。

宁夏提出,2020年要实现全区药品配送有效监管、一站式服务和家门口取药。以上银川市在医院资源共享、处方统一审核、居民电子健康码等方面的经验,就可能在全区进行更大范围的覆盖。

医保结算

互联网医疗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慢病管理市场巨大。对于慢病患者而言,长期的购药需求使得医保结算越来越重要。各省区市制定的政策中,与医保结算相关的内容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1、加快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对接整合,推进一站式结算;

2、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与医保、商保、银联、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为患者提供多种在线支付方式;

3、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将临床路径、合理用药、支付政策等规则嵌入医院信息系统,严格医疗行为和费用监管。

其中,部分省市又细化了不同的侧重点或推进进度:

 

多个省市在互联网医疗医保结算方面的政策支撑

来源:各地卫健委官网,动脉网整理

互联网医院初期主要是受市场驱动,服务价格主要由市场调节,同一项目在不同平台,可能存在不同的收费标准。但医保报销需要统一定价、进行编码才能进行。所以,制定相应的价格标准,是将互联网医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的基础步骤。

从上述表格可以看出,山东、广东、贵州等省份都提到,将制定互联网医疗的价格政策,也意味着即将走出关键的一步。

医保报销还有其他难题需要突破,先看看浙江、贵州、四川等地的实践:

2018年5月,浙江桐乡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发布《关于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将乌镇互联网医院纳入市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桐乡市参保职工在乌镇互联网医院就诊可使用医保报销。

贵州近年已逐渐将远程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范围,深度贫困县患者可按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报销远程会诊、远程诊断等费用,报销比例在70%-85%之间。

2016年10月,四川省卫计委(卫健委前身)、发改委和人社厅领先全国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同步出台“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项目价格、医保报销等支撑政策。其中,远程会诊、网络门诊等互联网诊疗服务明确定价及报销,互联网医院的相关服务可纳入医保报销。

2018年10月,四川又推出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新规,进一步放开公立医疗机构远程门诊、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监测及其他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备案制管理。

2019年6月,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诊疗相关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积极协调医保部门,将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以上节点性进展,是重要的进步。但同时也能看到,这些都是针对当地参保人员在当地产生的互联网诊疗费用,而互联网医疗本身就是突破地域限制的,跨地区的互联网医疗费用医保报销,还需进一步推动。

2019年6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实现全国医保项目统一编码,到2020年,逐步实现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等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落地使用。这是实体医疗推动异地结算的重要手段,互联网医疗项目如何对接全国标准化体系,未在文件中提及。

综上来看,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除了各地在已有政策框架下先行先试之外,还需要更高层面的统筹来推进。2019年6月,国务院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要求制定互联网诊疗收费和医保支付的政策文件,由国家医保局负责,2019年9月底前完成。届时,配套互联网医疗的医保结算有望更快更全面地实现。

远程医疗

远程医疗是互联网医疗优化资源分配的重要一环,能最大程度推动分级诊疗的实现。各省市制定推进远程医疗的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拓展基层卫生信息系统中的医学影像、远程心电、实验室检验等功能,积极应用智能辅助诊断系统,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效率;

2、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

3、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并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

4、医疗联合体牵头医院要建立远程医疗中心,向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超声、远程心电、远程查房、远程监护、远程培训等服务。

远程医疗依靠信息技术手段,突破了地域限制。因此,各地制定的相关政策,也因地理条件差异,存在各自的特点:

 

多个省市根据地域特点制定的远程医疗政策

来源:各地卫健委官网,动脉网整理

远程医疗,技术保障是关键。据四川卫健委官微消息,今年5月,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专家通过电信5G网络技术,对遂宁市中心医院的一例疑难肺结节病例进行远程会诊,并进行手术操作指导。随着技术进步,画面传输的延迟时间已经越来越短,专家如同身在现场。

此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也纷纷助力,远程医疗覆盖基层,在未来还会有更多可能性。

同时,提升远程医疗的利用率和参与者的积极性,促进常态化,使分级诊疗落到实处,真正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也是值得考虑的问题。这方面,宁夏提出要建立相应的利益分配机制,贵州也做了一些尝试。

贵州地处云贵高原,因地理条件特殊,为解决山区患者看病不便的问题,目前已经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远程医疗全覆盖。打下这样的基础后,目前,贵州正在探索远程医疗服务的常态化高效运行,例如,优化远程医疗服务绩效分配,将参与和完成远程医疗作为晋升上一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以此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下半年或迎互联网医院建设潮

互联网医疗行业正在各项政策支持下快速发展,多个数据可以直观说明。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实施互联网医院准入前,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与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实时监管。因此,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的建立,是发放互联网医院牌照的前置条件。

卫健委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已建成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的有山东、浙江、广东、四川、云南、宁夏等6个省区市。其中,山东已有35家医院完成互联网医院注册,宁夏已有29家企业取得互联网医院牌照。

截至2019年6月,动脉网通过公开数据查询统计,参与互联网医院建设的企业已有200多家。

7月18日,平安好医生告诉动脉网,其已与中国医科大学航空总医院、四川省第二中医院等近50家大型医院共建新型“互联网医院”,集中各方优势资源共建新型“互联网医院”,用全球领先的AI医疗科技打造互联网医院新生态体系。

7月,山西省卫健委印发《山西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数据接入细则(试行)》,决定在2019年底之前,对三级医院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申请,进行监管平台数据接入;在2020年之后,将根据工作进展,逐步对二级医院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申请,进行监管平台数据接入,旨在积极稳妥推进全省互联网医院准入工作。

此外,陕西、湖南、河南、重庆等多个省市也已出台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或行动方案。

政策加实践,正在逐步推进。

来源:动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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