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2019年第三季度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对本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质量监督抽检,共完成检验36件。现将质量抽检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予以通告(见附表)。
相关抽样单位应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进行调查处置,同时加强本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查清原因,召回相关产品,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及相应企业,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和抽验力度。
附表:2019年第3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情况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7日
附表:
表1:2019年第3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情况
编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批号或编号 |
标示生产单位 |
被抽样单位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依据 |
抽样单位 |
检测单位 |
1 |
可吸收性缝线 |
VCP311H |
KK6377 |
ETHICON,LLC |
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线径 |
YZB/USA4743-2011 |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
表2:2019年第3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标识标签说明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情况
编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批号或编号 |
标示生产单位 |
被抽样单位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依据 |
抽样单位 |
检测单位 |
1 |
医用电动锯、钻 |
YDJZ-Ⅱ-Ⅰ |
G1808002A |
上海信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信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 |
GB9706.1-2007 |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